通知公告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延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点击数:

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延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学籍年限须知:

1、从春季入学起(学生证日期)计算学习时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按照学校文件安排校内公共课程的统一考试,入学后即可参加,满5年学习期限后不再有资格参加。2011级学生参加课程统考的最后日期为2017年春季,2012级等依次类推;2015级及以前入校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基础课程统考安排至2021年春为最后一次。

2、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入学2年起可以申请学位。

自入学起5年到期时仍未能取得学位的,如学位论文已基本完成,可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延期,一次延期半年。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后、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申请审议学位前,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议时参考。

办理延期申请:

1、办理延期申请条件:5年内修完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注:统考科目未过的可参加当年4月统考,成绩合格后办理延期);论文基本完成

2、办理延期需提交材料:延期申请表(导师签字);成绩单;论文纸质版

3、尚未办理延期申请的2011级学生,请尽快办理延期手续,于4月28日前(参加2017年4月统考的同学可待统考成绩公布后办理延期)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如到期未申请或是申请延期后仍未通过答辩,研究生院将自动取消学籍。请各位同学注意自己的学籍年限,合理安排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机械工程学院网站上有关于工程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图和西安交通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请准备答辩的同学认真学习。

如有疑问请致电:029-82663802

附件: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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